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
高职研[2008] 24 号
英皇娱乐官网_英皇娱乐平台-棋牌*网站“纪念改革开放30年评选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百名就业、创业之星活动”的通知
为纪念改革开放30年,展示广大高职院校毕业生和高职教育工作者的时代风采,鼓励和推进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成才,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国就业促进会、部分省(市、区)教育厅(教委)、有关领导的支持和关心下,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及研究会就业工作委员会联合百所高职院校、数十家权威媒体将发起“评选百名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就业、创业之星”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国就业促进会、中国人才研究会
主办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及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就业工作委员会
官方网站: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网
二、评选对象、入选条件、奖项设置
“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就业创业人物”的定义是:曾经在高职(高专)学校(含本科高校职业学院)就读,在个人创业、社会就业方面,做出积极贡献,被社会广泛关注,并产生重要社会影响,以及那些为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高职(高专)学生就业、创业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个人。被推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存高远、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作为高职(高专)学生成才的楷模,对改变社会对高职(高专)学生的传统认识、确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社会理念认同有重要突破;
2.具有科学发展理念,关心、关注、关怀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建设与发展,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社会创业就业提供了重要政策与机制保障,为高职高专发挥了重大的推进与扶持保障。
3.实践动手能力突出,在某一领域或行业具有原创性的重要成果;
4.新技术应用方面有重大成就,对职业领域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5.在某一领域开创了全新的创业机制以及经营模式;
6.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社会感染力和震撼力,能引导确立正确的价值观、成才观和就业观;
7.关心、关注、支持并为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产学研结合做出过突出贡献;
8.为高职(高专)学生就业、创业成才做出过重大贡献。
奖项设置如下:
1.百名创业之星:曾在高等职业院校就读,个人积极创业发展成就突出,被社会广泛关注,并产生重要社会影响;
2.百名就业之星:曾在高等职业院校就读,在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取得了突出成果,被社会广泛关注,并产生重要社会影响;
3.百佳明星就业指导师:现在或曾在高等职业院校工作,为指导促进学生就业、创业、在建立校企合作长久机制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被社会广泛关注,并在区域、行业具有重要影响;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征选阶段,截止到2009年3月31日
刊发启事、转发通知、各会员单位和社会公开征选。
征选方式:各会员院校单位推荐、各省高职(职教)理事会、各专业协作与专门工作机构或组委会推荐。
推荐表、推选评选注意事项从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网下载,以电子文件方式征收,征集邮箱(gaozhihuiyi@163.com);同时,还须将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信传真至组委会指定传真。候选人、征选方式在所有支持媒体和百家学校官方网站同时发布。
第二阶段:初评阶段,截止到2009年5月1日
组委会在面向社会公开征选的基础上,通过《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网》向社会公示各项奖获奖候选人,接受社会评议、监督。由组委会秘书处、各分支机构秘书处根据省报数量,推选出百名就业之星、百名创业之星、百名明星就业指导师。
第三阶段:票选阶段(2009年5月2日-2009年6月2日)
通过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网网络平台,对各项奖获奖候选人进行评选,按照先后顺序评选出百名就业之星、百名创业之星、百名明星就业指导师。
第四阶段:评定阶段(2009年6月2日-6月15日)
评委会根据公众投票和专家投票加权,从候选人中选出百名就业之星、百名创业之星、百名明星就业指导师。
第五阶段:编辑出版《改革开放30年中国高职高专就业创业之星》及光盘。
第六阶段:高等职业教育就业论坛、隆重的颁奖仪式(6月15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四、推选办法和投票方式
(一)推选办法:
1.登陆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网,点击首页“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就业创业人物评选专题”,进入专题评选网站。
2.点击专题网站“我要推选”、阅读推荐须知、下载推荐表;按要求填推荐表;把推荐表的电子版发送至gaozhihuiyi@163.com,同时把证明信加盖公章后的推荐表传真至010-84831051。
3.同时,在自己校园网站上发布评选的“新闻通稿”,介绍本校推荐人物情况,在校内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将此新闻“固顶”一段时间。
(二)投票方式:
1.专家投票:
“初评专家团”由各分支机构有关专家、高职高专院校校长、就业指导专家及媒体记者组成。组委会从“初评专家团”中随机选出最终“评定专家团”名单,负责评定阶段的最后投票。
2.网络投票:
登录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网“纪念改革开放30年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就业、创业人物评选”专题网站,在投票页面提交选票,可投给同一候选人,也可投给多位候选人。
网络投票系统自动记录每个登陆者IP地址,每个IP 每30分钟可投票一次。
五、组委会联系方式:
电话:010-84831817 010-64933752 传真:010-84831817
qq:
电子邮件:gaozhihuiyi@163.com 联系人:许世杰、董樾、刘金宇
六、冠名赞助、媒体支持联系:
电话:010-64933752 手机:13801031747
联系人:许世杰
评选组织委员会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组委会名誉顾问、成员
刘来泉 中国职业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
张晋峰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
刘 康 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王通讯 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
陈 禹 中国就业促进会副会长
王 岩 中国教育学会中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程方平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部分省市教育厅、人事厅、职教学会领导
组委会主任:
于洪文 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会长
组委会副主任:
王志勇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研究会就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兆明 江苏省高职研究会会长、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张金学 黑龙江高职高专就业工作委员会理事长、鸡西大学校长
李维利 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秘书长
组委会秘书长:李维利(兼)
组委会副秘书长:
谭 忠 研究会就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理连 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副秘书长
刘立强 研究会就业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郭世章 研究会就业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
许世杰 研究会秘书长助理、研究发展中心主任
委员:李佐、王晶、董樾、葛林枫等
二、支持媒体:
新华社、Cctv10、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中国日报、中国网、人民网、搜狐、新浪、腾迅、金榜网
三、特别支持
中国教育学会中育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河北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教育厅、江苏省高职教育研究会、湖北省高职教育研究会、华北高职教育研究会、黑龙江高职高专就业工作专业委员会
四、邀请协办院校:
天津职业大学、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鸡西大学、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苏州市职业大学、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北京印刷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开封大学、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南洋学院、沈阳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抚顺职业技术学院、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包头职业技术学院、青海畜牧兽医就业技术学院、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山东滨州职业学院、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烟台职业学院、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天津青年职业学院、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纺织服装技术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及其他江苏高职研究会会员校、华北高职研究会会员校、黑龙江高职高专就业工作委员会会员校
五、活动亮点
1.受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国就业促进会、部分省(市、区)教育厅(委)、人事厅、职业教育学会大力支持指导,入围由院校长、就业指导专家、媒体记者联合推选,权威、客观。
2.百余所高职院校联合发起,新华社、《中国教育报》、人民网等数十家权威媒体全程报道,影响力大。
3.在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网“焦点”“专题成就成果”等专栏予以长期展示,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网对相应院校网站进行链接。
4.新华社等权威媒体对相关人物、单位进行专访。
六、奖励办法
获奖者将获得“纪念改革开放30年、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就业、创业、人物机构评选”荣誉证书、奖杯、纪念品。同时向就业之星、创业之星、就业指导师培养院校和培养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奖杯、纪念品。
七、“就业、创业之星人物机构”毕业院校和供职单位专题展播
对于所有参与活动的高校和企事业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网将对其进行专题展播(自愿参加),详细情况请点击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网或致电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网编辑部(010-64933752)。
八、活动声明
1.推荐人要对其所提供推荐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对信息进行夸大,推荐人违反上述规定,组委会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为了充分尊重候选人及相关人员的隐私权,如果活动涉及的信息中有当事人认为可能侵权的内容,请与组委会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
3.鉴于本次活动属于不涉及经济利益的公益活动,本网对刊登、使用的候选人图片及文字不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
4.其他组织或个人在未征得本网或者图片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本网刊登的图片。
5.除非候选人特别声明,组委会有权将本活动涉及到的图片、文字介绍等内容无偿用于本次活动的宣传、在电视或互联网展播以及其他相关的活动。
6.为保证评选公平公正,对采取非正当手段投出的选票,组委会有权取消;若选手本人参与此类非正当投票,大会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对这种影响评选正常进行的行为,组委会保留追究不正当投票人相关责任的权利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就业、创业、人物(机构)评选活动组委会所有。